佛說:做到這十點,福不謀自至,財不求自來

財富是一個人擁有福德的表現,因此佛教並不反對人擁有財富,相反佛教中對於福德是支持大家去擁有的。《法華經》:『資生業等,皆順正法。』實際上每個人都應該擁有無盡的財富,因為我們都有這樣的資格。

  《大莊嚴論》所謂少欲者,非必惡衣食,無諸資生具,以之為少欲。告訴大家少欲不等於貧窮。不是一定要很窮,很苦、怎麼難過怎麼來,才是佛教。但是佛教中講獲得財富的方法,和世間人的成功有所不同。我們來分析一下獲得財富的原因是什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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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復有十業。能令眾生得少資生報。一者自行偷盜。二者勸他偷盜。三者讚歎偷盜。四者見盜歡喜。

  有十件事情,能夠讓人得到少資生報,即種種財富資具缺少、貧窮的果報。一是自行偷盜、二是勸他偷盜、三是讚歎偷盜,四是見到偷盜十分歡喜。

  這四條並不難懂。偷盜的果報就是貧窮,所謂偷盜,經典上有過解釋:若他物、他物想、若重物、盜心、舉離本處。那就是本來是他人的東西、或者你知道認為這是別人的東西,這個東西還是有價值的,起了據為己有的心,並且實施行動,將其取走。這就是偷盜。另外偷盜還有不同的方式,不僅自己做是偷盜,讓他人、派遣他人偷盜都一樣。另外勸人偷盜、稱讚偷盜、見到偷盜心中歡喜,都是貧窮的因。

  不偷盜是佛教的根本戒律之一,沒有一個偷盜者,越來越富有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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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者於父母所。減撤生業。六者於賢聖所。侵奪資財。

  對於父母減少生活上的供養,本來應該負擔的責任,卻不去履行。對於聖賢居所,侵奪其資產。這是貧窮的果報。

  其實這個現象,我們很容易觀察出來。社會上十分富有的人,很多對於自己的父母是十分孝敬,對於父母是儘力供養的。對父母不好,卻很富有的,不是沒有,很少。而且他的財富也很難能保持的住。

  七者見他得利。心不歡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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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見到他人得利,心中不歡喜、不高興。

  這一點有些普遍性,我們經常是這樣的,別人賺錢了、獲得利益了、得到好處了。心理不平衡,覺得這個世界不公平。其實這個世界很公平,因為這樣的想法,本身就是貧窮的因,不脫離這個思維定式,想要富有有點困難。

  為什麼別人得利,我們不高興呢?就是妒忌、嫉妒嘛。這個情緒很隱蔽的。不容易發現。需要我們仔細觀察自己的思維情緒。它可以有很多方式,甚至以十分正式的面目出現。比如學佛了嘛,看到他人賺錢,說這個財富不一定是好事情呢,將來很可能因此而造罪。道理講的不錯,不過我們反觀自己,是否真的是這麼想?真的是視金錢如糞土?如果這筆錢擺在自己面前那態度還是如此嗎、心理真正的情緒是什麼?起心動念是騙不得因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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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有這個情緒習慣,是很難擺脫,每天隨時隨地,都可能處在這種狀態中。對我們的福德有極大的影響。

  別人有了利益,我們要知道,一定是從前其有相應的善因,才有如此福德的果報。這個是我們該替人高興的。

  八者障他得利。為作留難。

  對於他人獲利的事情,進行阻礙。

  這個情況也是不少的,別人做某件事情會有利益,那麼用各種方式取阻止、阻礙他。給他設置困難。可以是一句話:賺這麼多錢,貪呢,沒良心。也可以是具體行動,就是不讓他那麼順。都屬於這個範圍。有這樣的言行,想要富有是不太可能的,因為這個種子是貧窮的種子,不會長出富有的果實的。

  九者見他行施。無隨喜心。

  見到他人布施,沒有隨喜心。或者說,見到他人布施,反而不高興、不讚歎。

  見到他人布施,無論是法布施、還是財布施,沒有隨喜的心,因為各種原因,覺得不高興。可能是不順自己的心,可能是覺得自己被比下去了。等等。這是非常不好的。本來隨喜是最容易、最迅速積累福報的方法,如果我們沒有做,不僅喪失了大利,還種下了貧窮的果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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