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初一待婆家、初二回娘家」對女人公平嗎?婚姻諮商律師「神解答」點醒所有媳婦!

這樣對女人公平嗎?

新的一年又來了!做人的媳婦卻只能初一回婆家、初二回娘家,這樣公平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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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常在臉書幫普羅大眾解惑的呂秋遠律師,就在臉書點出了已婚婦女過年經常碰到的10大問題,小到親戚小孩包多少、大到除夕回誰家過,快看看呂秋遠律師怎麼說!


1. 除夕應該要在哪裡過?

關於除夕圍爐回妳媽家或我媽家這件事,如果有一方不願意,呂秋遠律師說那只有四種選擇:在自己家過、在夫家過、在娘家過、分開過。有小孩的人就在自己家過,應該沒有這問題!但是如果老公堅持要回婆家過,那麼明年就跟他說要回娘家過,律師表示輪流最公平!曾有個女法官跟呂秋遠訴苦說:「我也是人生父母養,為什麼結婚了就一定要去夫家過?」就連平常犀利斷案的法官都困擾成這樣,那默默承受的小媳婦們還有多少呢?最後律師也說不然就各自回家過,這麼想今年塞車心情應該會好一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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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初二該不該回娘家?

這大概是所有媳婦的心病!有的婆婆就是連初二都不放媳婦回娘家,因為她的女兒(別人的媳婦)要回來了,所以必須扣住她的媳婦(別人的女兒)伺候一家大小!不過呂秋遠律師說娘家隨時都能回,真的不必糾結初二還初三!但是律師也說這兩種心境是完全不同的,因為除夕是一家人圍爐,初二就是女婿回老婆娘家作客的概念!大概是「林祖媽除夕在你家,要做牛做馬做賢慧;初二你在我家卻是好聲好氣當客人,這種爽度是完全不同的概念,好嗎?」,意思是除夕跟初二從來就不是等價交換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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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要不要給公婆紅包?

這還用說?不但要給,而且最聰明的做法是老公出錢、老婆給錢!呂秋遠律師說「最高級就是,老公出錢、老婆給錢,做面子給老婆。第二級是,老公出錢,老公給錢。自己出自己掙面子,很公平。第三級是,老婆出錢、老公給錢。」試問連自己爸媽紅包都不願出的男人,還要替他顧什麼面子呢?而且這件事就是互相的阿,而且爸媽也會包給小孩,連本帶利還是賺到喔!


4. 親戚的小孩紅包要怎麼包?

律師說這要採取「先包先贏」的策略,如果自己有小孩一定要主動出擊,這樣別人回包就必須要同樣價位,甚至要加價才不失禮!那如果剛結婚沒小孩呢?律師開示這是一種「給不熟的親戚小孩零用錢」概念,一年給六百,也是很合理的。」但最後律師也說六百是總額,如果對方有三個孩子,還是各給兩百算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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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遇到不認識的親戚怎麼辦?

一百零一招就是微笑!呂秋遠律師表示:話多說多錯,不熟的人就別亂搭腔,看起來像表妹的說不定輩分是阿姨!剩下的就是乖乖「滑手機、看臉書,把我臉書上的文章低頭全部看完」而且律師文章存糧夠看整個年假!


6. 遇到不認識的親戚又愛體雄的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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