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出生就被養母撿回來養,20年後有錢生母來認,和她聊完我不假思索做出了「選擇」!

親生母親說要帶我回去,只要我願意以後的學費和生活費都她出。她要抱我的時候我本能的迴避了,我小時候曾多次恨她,為什麼把我生下來卻把我拋棄。生母的解釋是當時她還沒結婚就懷孕,後來跟男朋友分手了,當時她還是把我生了下來。生下來後為了不讓別人說閑話,就把我放到了村口,最後是腿有殘缺的養母沒有孩子就領養了我。聽後我就特別的憤怒,當時還是控制了自己,畢竟我也是成年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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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生母聊了一個多小時,我跟她說:「我很感謝妳那個時候能把我生下來,但是我不能跟妳走了。我的養母這麼多年一個人把我帶大,她的晚年需要我,她對我的恩情比妳大,我要給她養老。」最後養母做了一桌子菜招待他們,吃飯的時候養母就說:「向生,你現在也長大了,你跟不跟你生母走我尊重你的意見。」我當時就明確說了不會跟生母走了。吃完飯我把生母送走了。

這樣的情景我以前就曾多次設想過,特別是最窮的時候,我是多麼希望自己有一個有錢的父母,還想著如果她出現了我立馬就跟她走。但是現在這種情況卻真的擺在了我面前,一邊是養母的養育之恩,邊是一個生活無憂的家庭在向我招手。這次我不經思考就做出了選擇,因為多年以來我心中就已經形成了答案。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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