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薪水是丈夫的五倍,婆婆卻說:把多出來的部分給我!

兒子結婚後,薪水不應該再繼續交給母親,更別說兒媳婦了,所以,婆婆的要求是過分的,無理的,被兒媳婦拒絕,也在常理之中。

尚凱的母親也有這樣的顧慮,她甚至直接了當地對兒媳婦說了她的擔心:我替你拿著你多出來的錢,就是怕你把錢偷偷拿回娘家。你是嫁了人的女人,婆家才是你的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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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媳婦當場就懟了過來:我父母從小把我捧在手心裡長大,供我上學,十多年時間花的錢不計其數。別說我賺的錢比尚凱多,就是比他少,我也不會不管我父母,因為他們養育了我。他們供我上大學,讓我受高等教育,不是為了讓我做你的傀儡。

而且,就算我拿錢回家,也不會偷偷的,而是當著尚凱的面,問問你兒子,如果他反對我贍養父母,那麼任何時候我都可以選擇和他離婚。

兒媳婦拿錢回家贍養自己父母,是正確的行為,任何人不能用任何理由干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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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凱也認為母親的要求無理,他支持妻子,認同妻子的做法。畢竟每個人都是雙層父母,贍養岳父母也是必須的。

兒媳婦對婆婆的無理要求,有權利說不。

希望婆婆們,不要過多干涉年輕人的生活,更不能反對兒媳婦去孝敬她的父母,否則自己也會嘗到同樣不被孝敬的惡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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