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,你把兩套房子都給了你小兒子,我憑什麼給你養老

我不是不講理的人,也就同意了。我和老公在市裡首付買了房子,五年的時間還完了房貸。同時他家也傳來好消息,說家裡要拆遷了,可以分兩套房子給三十萬,婆婆喊我們回去的時候,我還想著怎麼房子也會有我們一套。

沒想到的是,我婆婆竟然要自己住一套,留一套給弟弟做婚房,三十萬交給弟弟,將來她就放心的托給弟弟養老。我當時是十分震驚,老公捏了捏我的手,才使我回神過來。那天我就和婆婆說的明明白白,以後就不要指望我們養老,以後病病痛痛的不要找我和老公,逢時過節該有的禮數我們也會有的。


沒想到前幾天接到婆婆的電話,婆婆說她住院了,保守估計需要三十萬,她的錢有些不夠,問我們拿十萬塊錢。我直接就拒絕了,我讓她找老二去。可是在說完之後,我的良心也有點過不去,一面覺得婆婆有過錯不借是應該的,一面又覺得她畢竟是老公的媽,糾結了一晚上也沒有想明白,這錢要不要拿給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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