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出嫁我陪嫁三十萬和一套房,半年後,女婿給我把女兒送了回來

為了讓女兒和女婿以後的生活能過得好一點,女兒出嫁的時候,我就陪嫁了三十萬和一套房子,反正我和丈夫也就只有女兒這一個孩子,我們掙的錢也都是她的,現在就當是提前給她了。婚後女婿對我和丈夫也是很孝順,可能是看我給的陪嫁那麼豐厚的份上吧!一轉眼女兒和女婿結婚已經半年多了,這半年我也沒聽到女婿說女兒什麼不好,所以我也就認為女兒在結婚之後改變了。

 

可是想不到上個星期的時候,女婿居然把女兒給我送回來了,並且還把女兒的行李也都收拾好了。女婿就對我說,媽,婷婷這樣的媳婦我真的養不起,您估計還不知道吧,您給的那三十萬彩禮,早就讓婷婷花完了,她天天在家什麼也不幹,就知道和朋友去逛街購物,我不是什麼大老闆,我需要的是一個能夠持家的老婆,而不是像她這樣一個敗家的老婆,房產證我也給您留下了,你勸勸婷婷,讓她和我去民政局把離婚證辦了吧!

看著女兒這不爭氣的樣子,我真的是很茫然,半年她就花了三十萬,就算我和丈夫再怎麼掙錢,也經不住她這麼花啊!我現在是真的好後悔那時候溺愛孩子,可是現在木已成舟,我又能怎麼辦呢,我總不能就這麼放著她不管我,有的時候我想狠下心來不管她,可是看著她那可憐的樣子,我又是真的捨不得!

圖文無關  圖片來自網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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