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「吃素」都只是走形式?星雲大師:這種方式才正確!

第六個問題,素食用葷的名字、做成葷的樣子,如素雞、素鴨等,吃了有沒有罪過呢?

吃的人無罪,做的人有罪。我們吃素的人,你用土豆、豆皮做的素雞、素鴨,我們吃的時候,並沒有看到雞、鴨,還是吃素。其實,素食就乾淨的吃素好了,為什麼要做成葷菜的樣子呢?我覺得,做的人不是為了我們,是為了你們社會大眾,他要鼓勵你們吃素,引導大家學習吃素。

有一次,在餐桌上,有一隻雞,實在做的太象了,我看到時也吃了驚,也動心、動念了,所以,素食做成葷食的樣子,確實有改良的必要!我個人的一生,性格比較隨和,不太計較、不太執著當時的情況,因此,不願意改變大家的習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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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幾十年來,我吃飯的時候,都有一盤素的烏魚子,那個東西味道不好聞,我從來也沒有吃過一口。但是,我吃完飯以後,掉頭一走,這一盤素的烏魚子就沒有了,大概是旁邊的侍者、其他人給吃了,因此,我就有個不好的名稱,「師父愛吃烏魚子。」我一生也沒有聲明過,我不喜歡吃烏魚子,為什麼?讓別人吃一吃歡喜,也很好嘛!所以,我覺得,素食者應該有什麼心腸、心情在人際間相處,這是很重要的。

有一位先生,在美國開素食館,我問他:「開多少間,有人吃嗎?」他說:「開了四百家,很多美國人都喜歡吃素食。我們也不只是把素菜做給人吃,我們是把心做給人吃。」也就是用心做,把素菜做的很好吃,這也很重要。其實,不只是素食要用心來給人做,我們做其它任何什麼事情,都是要把真心做出來,供養十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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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個問題:佛教准許殺生嗎?比如,用小動物做實驗,也算是殺生嗎?種田農夫可以用農藥除蟲嗎?捕魚的人可以學佛嗎?

佛教是讓人不殺生,但是,殺生這個問題不容易究竟。我有病了,找醫生打針,這一針打下去,不也殺死了很多的微生菌嗎?這不也是殺生嗎?渴一杯水,佛觀一杯水,八萬四千蟲,一杯水裡面也有很多的微生生命,你渴了它,這不也是殺生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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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親人往生了,你把他送到火葬場去,人是走了,但身體的血肉里還是有很多的細胞、微生菌等生命,那不也被燒了,這不也是殺生嗎?像用木柴煮飯、燒火取暖,木柴裡面也有很多的生命、小蟲子、寄生蟲,你為了烤火燒木柴,不也是殺了很多生命嗎?

如果說這許多殺生都有罪過,那人的罪過就太多了。在我的了解,像剛才講的渴水、打針、燒木柴等等,是不算殺生的。為什麼?我沒有殺的心,我的心很平和,一點殺的念頭都沒有。所以,殺生,有殺心和沒有殺心是不一樣的。

我有一次,到澎湖去,澎湖是一個海島,當地的一些人看到我們說:「出家人到這裡來幹什麼?我們都是捕魚的,我們都是殺生的,他們來,能支持我們殺生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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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時我就想,佛教是不捨棄一個眾生,這裡的人是捕魚、殺生的,難道我們就不能關懷他們、幫助他們嗎?那佛教對殺生的人不就捨棄他們了嗎?

後來又有一次,為了國際佛光會,到小流球(地名)去成立佛光會,一個校長是會長,就領我們參觀小流球,他告訴我說,我們這個島上有一萬多人,都是捕魚的,佛光會在這裡成立很困難,因為他們都是以殺生為業,不捕魚,就沒有辦法生存、生活了。

我當時就跟他說:「捕魚,縱有殺生,不要有殺心。」以人為本的佛教,大家總是要生存嗎。象獅子、老虎他們要吃斑馬、牛羊,殘殺,但他們要生存。要人間完全像天堂、佛國凈土,那是不可能的。人間只能說要少殺、盡量的仁慈不殺。

現在,這個世界,從神權到君權,再到民權,現在人民都很有權,但這樣還不究竟,要再到「生權」,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。當生權(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)時代來臨的時候,你不可以虐待動物。你要讓牛馬拉的超重,要受處罰的;你把雞鴨倒過頭來,掛在腳踏車上,這也是不人道的,要受處分的,因為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。所以,倡導生權,倡導慈悲,是這個社會的光明,總比屠殺要好的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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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迦牟尼佛在一個船上,發現了一個壞人,他要把船上的五百個商人,全部殺害,搶奪他們的財產,謀財害命。當釋迦牟尼佛知道之後,他只有用慈悲的心,把這個土匪強盜給殺了,為了要救這五百個商人,不殺他,他要殺死別人。

所以,殺生,嗔恨的殺不好;但有的時候,慈悲的殺、救人,也不能說不重要啊!對於殺生的問題,能殺、不能殺,可殺、不可殺,這裡很複雜。不過站在人道的立場,像我們有的時候,為了一些正義犧牲,為了救人,慷慨從容赴義,這個是要看生命在什麼時候、什麼地方的價值如何。

有時候,我們覺得生命很可貴。如馮子凱先生畫的一幅漫畫,有很多的小鳥在巢裡面叫,要吃的,但老鳥已經被人打殺了。他就在上面寫了兩句話:「勸君莫打三寸鳥,子在巢中望母歸」。「若知世上刀兵劫,但聞屠門夜半聲。」所以,我們覺得,現在你可以吃葷,已經過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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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有的人說:「我吃猴腦、吃活魚,有二十吃法、三十吃法;我吃生魚片。」在吃的上面還要研究吃的這麼殘忍,有些過分。

關於殺生,在這個世上,很多的現象是很矛盾的。我住在台灣的高雄,每年烏魚從別處游到海邊,漁民就捕烏魚,報紙、媒體就報道、讚美,今年的捕魚量獲得豐收,捕了多少萬斤;另一面,我們高雄旁邊的屏東,每年都有很多的鳥類,為了過冬,經過台灣朝熱帶飛,經過屏東山區的時候,當地的居民,就用網來捕鳥。媒體、市民都反對:這許多鳥是過客,不讓它們安全的飛走,把它們捕捉下來,烤鳥、吃鳥,太殘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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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有過一個信徒問我:「究竟是靠山吃山可以、靠海吃海可以?還是都可以、都不可以呢?」這個眾生,他養成了很多的習慣,殺生也是習慣,他有時候殺慣了,就不稀奇了。

美國人,有個小孩頑皮,用彈箭,射到了一隻鳥,鳥沒有被箭射殺,它還是背著這支箭,到處飛。哎喲,美國人舉國同情:這個鳥太苦啦!每天報紙刊登、電視報道,這個鳥飛到什麼地方了,舉國震動,顯示美國人很慈悲。但是到了聖誕節,火雞不曉得被殺了多少萬隻,他們一點也沒有同情,但對這隻鳥卻很關注,說明他們殺火雞,殺得習慣了,對殺這隻鳥不習慣。不過也好,能對這隻小鳥有這麼一點惻忍之心,表示保存人性,也是很可貴的。

在佛教裡面,沒有什麼可以,也沒有什麼不可以!像殺生,殺生是有罪的;不殺生,或者殺過了懺悔:我不應該打死它,我不應該吃你,罪過!罪過!這個罪過很小,你有懺悔。

但有的人覺得:應該打殺它,打殺不要緊。這個見解上的錯誤就比較嚴重了。所以,在佛教裡面,破戒可以懺悔,破見--認為可以殺,這個見解上的愚痴,不通懺悔!」我講話的意思是,你可以吃,但你不要認為:應該給你吃的,雞、鴨、牛、羊就應該給人吃的。

假如獅子、老虎來吃人,能說人應該給他們吃嗎?沒有應該的,只能說:對不起。假如說,什麼東西都是應該吃的,不應該。有一首偈語:「我肉眾生肉,名殊體不殊,原同一種性,只為別形軀,苦惱從它受,甘肥任我須,莫叫閻羅斷,自揣意如何?」

你說,眾生能平等嗎?拿老牛來說吧,我們聽到老牛的哭泣了嗎?它給我們拉車、種田,到最後,一刀被殺,剝皮、吃肉,它一生都奉獻給我們了,難道我們一點慚愧都沒有嗎?

第八個問題,佛教對殺生的定義,如何看它的輕重、結果?

殺生,殺人、殺一切動物、打死蚊子、踏死螞蟻,罪過都是一樣嗎?殺生,自己殺自己、殺他、教你怎麼殺、你殺了我很歡喜,這些罪過也是不同的。對於殺生,有好多的重罪、輕罪。有的人對於殺生,用各種殘忍的方法,當然罪過就比較重了。

在很多、很多的殺生當中,我認為自殺罪過最重!自殺,你死都不怕,為什麼不拿生命去做別的好事,反而去自殺呢?你說我忍受不下去了,痛苦呀,以往生求得解脫。你這個太自私了吧?你一走,把很多的痛苦留給別人,你能獲得解脫嗎?

我覺得自殺的人,不但不能解脫,還要罪加一等,這個世間,生命是很可貴的,活著是很可愛的,你為什麼這麼無明、這麼不了解,辜負了父母、多少親人的關心,就自殺了,這麼自私嗎?所以,現在全世界,不少地方,有些青少年無知,常常拿生命開玩笑,一點情緒上的激動,就自殺。要知道,自殺後的痛苦更加不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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