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雲大師:我要走了,這些話我想留給我的徒眾(看完受益匪淺)

我一生,人家都以為我創業艱難,事實上我覺得非常簡易;因為集體創作,我只是眾中之一,做時全力以赴,結果自然隨緣。許多人以為我善於管理,事實上我只是懂得「無為而治」。感謝大家互助合作,除了戒律與法制之外,我們都沒有權力去管理別人。對於世間的一切,來了,並沒有覺得歡喜,去了,也沒有覺得可惜。總想,人生應該任性逍遙,隨緣自在,能夠與道相應、與法相契,就是最富有的人生。

我一生,服膺於「給」的哲學,總是給人讚歎、給人滿願;我立下佛光人工作信條:給人信心,給人歡喜,給人希望,給人方便。因為我深知結緣的重要,心裡只想到處結緣、到處散播佛法種子。我立志興辦各種教育,因為從小我沒有進過正規的學校讀書,明白教育才能提升自我,改變氣質。我也發心著書立說,因為從佛陀那裡一脈相承的法水流長,我不能不把心裡的泉源用來供應世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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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這一生,奉行「以退為進,以眾為我,以無為有,以空為樂」的人生觀。

凡我出家弟子,都應本諸出離心,以出世的思想做入世的事業,生活要求簡樸,不要積聚。過去三衣一具、頭陀十八物、衣單兩斤半,這許多優良傳統,都合乎戒律,都應該深思熟記。

佛光弟子不私自募緣,不私自請託,不私置產業,不私造飲食,不私收徒眾,不私蓄金錢,不私建道場,不私交信者,大家都能這樣做到,佛光山的法脈會更加光耀永遠。所謂「光榮歸於佛陀,成就歸於大眾,利益歸於社會,功德歸於信徒」,大家應該好好奉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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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知「佛道遍滿虛空,真理充塞法界」,法界一切都是我的,但形相上的無常,一切都不是我的,不要對世俗有太多留戀。人間佛教雖然不舍世間,但是「猶如木人看花鳥」,不要太多留意、太多分別。時時以眾為我,以教為命,在佛道上安身立命。

凡我徒眾,擁有佛法就好,金錢、物質,盡量與人結緣,因為那是人間共有的財富。對於財務經濟,點滴歸公,我們每個人一切都是常住供應,不需紛爭,不要佔有,只要大家正信辦道,生活應該不足掛慮。也希望徒眾不要為世間這種衣食住行太多的分心罣礙,此實不足道也。

我希望常住凈財要用於十方,不要保留,這才是佛光山未來的平安之道。除了道糧需要以外,如果還有凈財,一律都佈施文化、教育、慈善。佛光山取之十方、施之十方,我們要濟助急難,關心鰥寡孤獨,或隨緣做些施捨予貧困民眾。因為災難、貧苦是人間的不幸,急難救助,這是理所當然要給予一些助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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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光山、佛陀紀念館等土地以及所有的別分院道場,都不是國有的,也不是租借的,都是常住陸續以凈資購買。所有一切全為佛光山常住所有,沒有與人合股共業,沒有牽連,也沒有借貸,常住開山以來,從未向外借貸。

對於那許多別分院道場都要好好輔導、整修,給予信徒方便。如果實在不能維持,得到宗委會和信徒的同意,把它結束,凈財集中到教育、文化、公益基金,私人不可分配。和佛教界、道友都不共金錢來往,要有來往就是佈施,沒有償還,不可借貸,免除日後紛爭。

我這一生信仰佛陀,以佛陀為我的導師,為我的道路。

未來,大家在佛道的修學上,佛陀、十大弟子都是我們的榜樣,佛教的宗門祖師都是我們的模範。在佛法的弘傳上,世界各地的道場,要盡量給予本土化,請當地徒眾住持;我對人間佛教的所有言教,都要能傳達到家家戶戶,為人所接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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